头条!广西越南烟一手批发东兴“生擒活捉”

香烟资讯 访客 2024-08-09 08:04 33 0

东兴“生擒活捉”广西越南烟一手批发团伙,斩断跨境走私毒瘤

近日,广西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对以“李华”为首的广西越南烟一手批发团伙提起公诉。该团伙通过境外非法收购、走私越南卷烟,在广西境内批发销售,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国民健康。

东兴市是中国与越南边境的重要贸易口岸。近年来,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,走私越南烟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。该团伙成员长期在东兴市活动,以“李华”为首,分工明确,组织严密,形成了从境外收购、走私入境到市内批发销售的完整走私链条。

“李华”团伙以越南芒街市为主要收购点,通过各种渠道与越南烟商建立联系,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大批量收购越南卷烟。为了逃避海关监管,他们利用东兴市边境线的复杂性和监管难度,通过各种手段将越南烟走私入境。

走私入境后,该团伙在东兴市内设立多个批发点,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当地烟酒店批发销售。由于价格低廉,越南烟迅速占领了东兴市中低端卷烟市场,严重挤压了国产卷烟的市场份额,对国家税收也造成巨额损失。

为彻底铲除这一走私毒瘤,东兴市公安局联合海关、边防等部门成立专案组,对该团伙展开深入调查。经过数月的侦查取证,专案组掌握了大量证据,查清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。

近日,专案组收网行动,一举将“李华”团伙成员全部抓获,并当场缴获走私越南卷烟100余万条,价值人民币5000余万元。经查,该团伙走私越南烟价值人民币1亿余元,偷逃税款人民币2000余万元。

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,“李华”团伙成员走私普通货物货物物品,偷逃税额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五十三条、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、偷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目前,该案正在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中。

本案办理中,东兴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,积极主动参与侦查引导,指导侦查机关提前介入,收集固定证据,为案件顺利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。同时,检察机关认真审查证据,依法认定犯罪事实,并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、退出违法所得等情节,提出有罪缓刑量刑建议。

该案的成功办理,有力震慑了走私越南烟违法犯罪活动,斩断了该走私团伙的黑色产业链,为维护国家边境安全、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、保护国家利益和国民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