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点通报!烟在哪里可以卖“喜上眉梢”
烟草专卖店违规销售“喜上眉梢”烟草制品
案情通报:
近日,执法人员对某县市烟草专卖店进行突击检查,发现该店存在违规销售“喜上眉梢”烟草制品的行为。
调查发现:
“喜上眉梢”为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生产和销售的非法烟草制品。该店店主“李某”未取得相关许可证,私自在店内陈列、销售“喜上眉梢”烟草制品。
违法行为:
“李某”的行为违反了《烟草专卖法》和相关规定,具体表现为:
* 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,私自销售烟草制品;
* 销售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生产和销售的非法烟草制品;
* 违反国家有关烟草制品质量标准,销售不符合安全性、健康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烟草制品。
处罚结果:
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违规销售的“喜上眉梢”烟草制品,并对“李某”处以行政处罚。
相关规定:
* 《烟草专卖法》规定,烟草专卖实行许可证制度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,不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。
* 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、销售、进口未经国家认可的烟草制品。
危害性:
非法烟草制品因未经国家审查和批准,其质量和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,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。此外,其非法生产和销售还会扰乱市场秩序,损害国家利益。
警示:
* 烟草专卖店经营者应增强法律意识,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,不得销售非法烟草制品。
* 消费者在购买烟草制品时,应选择正规渠道,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草制品,保护自身健康和权益。
* 公民和社会各界有责任共同维护烟草专卖秩序,举报违法违规行为,共同打击非法烟草制品。